性施虐癖是 性变态 性变态和性变态障碍概述 性变态是指以非生命物体、儿童或未给出同意的成人为对象,或由自己或伴侣的受虐或施虐而引发的频繁、强烈的性幻想或性行为。性变态障碍是指性变态行为给性变态者造成了痛苦,或妨碍了其社会功能,或伤及他人或可能伤及他人。 性变态的类型有很多种。性变态的对象可能是各种物体、情景、动物或人(比如儿童或未给出同意的成... 阅读更多 的一种。大多数具有施虐倾向的人不存在性施虐症。
在健康性关系中,也比较常见某种程度的性施虐和性受虐,性伴侣相互之间能够良好地适应这种性行为。例如,在性活动中,用丝手绢假装捆绑,对性伴侣进行轻度打击,在同意的双方中,这种情况较常见,通常也不视为性受虐或施虐。
大多数施虐者与知情同意的伴侣互动,对方可能有 性受虐癖 性受虐症 性受虐癖是一种通过使自己受到屈辱、鞭打、捆绑或其他虐待方式而获得性兴奋的现象。性受虐症是指性受虐癖达到给患者造成显著痛苦,或严重妨碍其日常功能的程度。 (另请参见 性变态和性变态障碍概述。) 性受虐癖是性变态的一种。大多数具有性受虐倾向的人不存在性受虐症。 在健康性关系中,也比较常见某种程度的性施虐和性受虐,性伴侣相互之间能够良好地适应这种性行为。例如,在性活动中,用丝手绢假装捆绑,对性伴侣进行轻度打击,在同意的双方中,这种情况较常见,... 阅读更多 (亦即,通过使自己受到屈辱、鞭打、捆绑或其他虐待而获得性兴奋)。在这种关系中,羞辱和鞭打常是一种扮演行为,因参与者都知道这仅是一种游戏,所以会控制自己的行为而避免受伤。控制和支配的幻想对于施虐者很重要,他们往往会精心捆绑性伴侣或塞住性伴侣的嘴。
与此相反,性施虐症者具备以下特征:
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苦恼,或因自己的行为而无法正常工作生活。
他们的行为走向极端,有时导致重度躯体或心理伤害,甚至死亡。
这些行为涉及未给出同意的伴侣(非同意伴侣)。
这种疾病已存在至少 6 个月。
当与未给出同意的伴侣实施这些行为时,性施虐被认为是一种犯罪,且可能一直持续至施虐者被逮捕为止。
性施虐癖与强奸并非同义词,后者是与受害者强迫发生性关系及施加控制的复杂组合。性施虐癖在强奸犯中的确诊率不足 10%, 但在性动机杀人者中的确诊率高达 37-75%。
性施虐癖在同时存在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特点是无视后果和他人权利,而且这成为患者的普遍模式。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人追求他们想要的而不考虑对他们自己或他人的后果,并且不会感到任何悔恨或内疚。 医生根据症状诊断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包括无视后果和他人的权利以及使用欺骗和/或操纵来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难以治疗,但 认知行为疗法、以心智化为基础的治疗和某些药物可能有助于减少攻击性和冲动行为。... 阅读更多 的人中尤其危险。
有限证据表明,联合使用认知行为疗法和抗雄激素药物(通过阻断睾酮的作用)可能有益。如果还存在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治疗尚未显示出特别有效。